今年以来,我区把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矿山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目前,全区共检查批准25家非煤矿山恢复生产或建设,其中生产矿山18家,累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20项。
我区按照2014年非煤矿山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方案等有关规定,确定矿山复产复工的12项条件和标准,明确检查验收程序,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合格一家,启动一家。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并经镇(街道)初验后,区安监局安排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逐一对矿山等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抓好整改落实,由所在镇(街道)现场复核,签署意见,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的,同意批准恢复生产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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