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周俊:
你户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街道池口社区老池口(滨江区六号)地块搭建90.55平方米建构筑物。本局于2025年7月1日依法对你作出《贵池区城市管理局限期拆除决定书》{贵城管(规划)限字〔2025〕第1002号},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贵池区城市管理局限期拆除决定书》{贵城管(规划)限字〔2025〕第1002号}。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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