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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11:34 来源: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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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经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小组会议审定,同意池州市棠溪大药房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告如下:

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类别

解除时间

原因

1

池州市棠溪大药房

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

解除(终止)

2025年6月10日

自主申请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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