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绿源建筑垃圾堆放未处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量拆迁建筑垃圾堆放在场地内未得到处理。池州绿源建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是主城区内唯一的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机构,但分拣破碎装置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责令企业规范处置存量拆迁建筑垃圾,并停止接收处置建筑装潢垃圾。
3、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
四、目标任务
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稳定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企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环境保护许可证管理制度案依法调查处理;2025年3月23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已清理存量拆迁建筑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
3、2024年11月,该企业已对新建的分拣破碎生产线进行拆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629723;
电子邮箱:275110375@qq.com。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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