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不断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缴库、拨付和非税收入票据发放流程,对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各单位将收缴的非税收入须及时缴入区财政政府非税收入结算专户,由区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对缴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按月结算并划解到财政专户;对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按照要求和时序及时办理缴库。进一步规范往来款项资金管理。从2013年元月1日起,各单位划拨往来款项必须填报用款申请单报送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在两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后,经区财政局批准后拨款。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区级各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首次购领票据时,应提供有关收费文件、法人登记证和法人代码证等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的票据使用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乱收费,并要求妥善保管好票据,不得造成票据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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