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示,贵池区入选“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候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开展了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遴选工作,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两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了审评,初步确定86个县(区、市)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1月5日止。据了解,近些年我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创新监管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坚持“五位一体”,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城乡全覆盖。健全了“区-镇-村”三级城乡一体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并形成了“监管有队伍、工作有标准、管理有制度、经费有保障、年终有考核,好坏有奖惩”的工作模式,完善了“政府负责,部门主导,三级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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