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开会布置……连日来,贵池区迅速谋划启动“美好乡村”建设,明确从2013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24个左右中心村,使这些村全部达到“美好乡村”标准,以此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10月20日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区迅速成立组织,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3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建设、资金整合、产业发展、土地整治、公共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及乡风文明建设等6个指导组,具体负责抓好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土地整治、产业发展等工作。10月22日下午,我区召开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布置有关工作,全面启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贵池区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的总体要求,借鉴农村环境整治“451”工程经验,实施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社会创新等惠民工程,从2013年起在全区范围内,每年重点培育建设24个左右中心村、治理改造220个左右自然村,力争2020年全区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整合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目前,《实施意见》已征求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待修改完善后,将再次征求各镇街道意见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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