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不断强化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农民实现“小伤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的目标。
我区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并严格执行考核,认真落实全区新农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内容。组织医政、卫生监督及新农合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督查工作,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区合管中心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初,对全区22家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进行了一轮巡查,重点督查一些有投诉、举报的医疗机构,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遏制以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等方式增加收入。3月26日至4月9日,区卫生局组织参加了新农合重点监控定点医疗机构督查组,对城区三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六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督查,要求被督查的医疗机构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推动按病种付费试点和住院总额预付试点工作,区新农合中心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评估和监督,与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按病种付费的专项协议,明确奖惩细则,确保试点工作运行平稳,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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