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会上,池州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在此次表彰会上,贵池区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还有:
全国文明村镇
墩上街道罗城村 棠溪镇石门村
全国文明单位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文明校园
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蔡松、张兆军 蔡松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兆军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综合标志。池城在这条赛道上已奔跑十年,这些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始终保持着永不懈怠的韧劲,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对标、看齐、追赶、超越,通过开展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市民与最好的城市相遇。
多年努力,一朝梦圆!
这一份来之不易的荣誉
属于我们每一位池城人!
创建梦已圆,文明无止境
让我们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自觉提升文明素养
养成文明习惯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
让文明成为一道永驻的风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