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扩大宣传,强化督查,所承担的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以及农村孤儿救助工作等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我区于二月份完成了对低保信息数据完成了录入,适时启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每人32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每人1200提高到1440元。目前,全区共有8010户11083人享受城市低保、11201户19494人享受农村低保,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698.1万余元、农村低保金1291.3万元。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实行城乡一个标准,提高二类和三类病种的救助比例。目前,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1817人次,救助资金222.29万元(不含资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参保等对象),“一站式”结算系统已救助1225人次,救助金额78.31万元。目前,我区按照每人每月380元标准,共足额发放集中供养人员资金547.2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按每人每年1540元标准已将上半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112.05万元。严把五保对象审核、审批关,实行动态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调进、调出五保户各53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孤儿救助对象,全部实行救助。并逐年提高救助标准。目前,全区共有孤儿204人,其中集中抚养61人。目前,已发放救助资金114.722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