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贵池区召开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这标志着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正式启动。根据已出台的《关于做好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此次换届,将首先进行村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到8月上旬结束。目前,该区已遴选池阳街道烟柳园社区、秋浦街道翠微社区、殷汇镇东溪村、里山街道解放社区开展换届工作试点。
村和社区“两委”干部最多配11人
笔者了解到,这次换届共涉及全区173个村(农村社区)、35个城市社区。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和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合理确定村和社区“两委”班子职数。
村(社区)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9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人。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设5至11人。其中,5000人及以下,设5人;5001人至8000人,设7人;8001人至10000 人,设9人;10001人以上,设11人。
七类人不能列为候选人
此次换届,该区对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制定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村和社区“两委”班子。
根据《方案》规划,其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长期不履职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
此外,有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组织处理的;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的,不宜作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
新进班子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根据《方案》,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新进“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留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选拔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城市社区注重选拔优秀年轻男同志进入“两委”班子,力争每个城市社区都有1名男性成员。
村和社区党组织设纪检委员
换届工作中,该区推动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切实提高“一肩挑”的比例;提倡符合条件的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和社区党组织设纪检委员会或纪检委员。
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和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基础上,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和社区后备干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民政专干、扶贫专干等积极参选。本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从在外优秀人才中回引、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选拔、从邻近村和社区优秀干部中选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等办法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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