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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逐步加强

发布时间:2018-05-18 09:00 来源:区政务公开办 作者: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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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我区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镇街道是本地“三资”监管的责任主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 “三资”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同为“三资”管理直接责任人。

同时,严格规范规范工程类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货物、服务类采购制度。规范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对各种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规范集体资产处置制度,防止资产流失。规范集体资源使用管理制度,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水面、荒地、无形资产等集体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完善“三资”管理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此外,我区还要求各镇街道加强对“三资”的日常监管,开展对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所有村主要负责人每届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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