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健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应助尽助。
我区建立以政府资助为主、以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统筹政府、学校、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其中包括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以及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中职学校学生资助中涵盖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会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的资助,资助人数在籍校生的15%确定;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镇街)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被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包含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资助范围内的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平均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补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3000元资助,其中资助人数按照省教育厅核算资金核定;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此外,我区还将实行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即由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要分别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和3%的校内资助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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