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文生主持召开贵池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兵、张大春、郭新泽、丁英理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严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纪委监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指导意见》、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新修订部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方文生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了56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4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为2025年度向区人大常委会口头述职对象。
会议指出,要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监督、决定、任免等人大工作全过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新模式、新做法。要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紧扣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每月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科学统筹安排,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不断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
政府投资计划的决议
(2025年3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区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3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桂军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胜龙为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余雷为区商务局局长;
吴新亮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新来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阮宏才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余雷的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3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颖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思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程翔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建设的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3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文龙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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