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二十三批次受理编号LX202400134信访件中交上海航道局相贵池区乌沙码头施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3月中旬,中交上海航道局相关负责人在池州市贵池区乌沙码头江岸打桩过程中,引发江岸滑坡,需要抛江石护岸,湘张家界货0706号等三艘货船运输三船抛江石时,举报人在施工现场,发现抛江石上布满水垢青苔。疑似从其他河岸或江岸捞取,严重影响河道沿岸大堤安全。2、2023年2月底,安徽省中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用举报人船舶在池州乌沙港区从事水上货物吊装工作。2023年3月份至6月份,中交上海航道局在凝固混凝土的模板上刷油以及浇混凝土的钢管中倒油,大约有3吨废油全部排入长江,导致江面大量鱼类死亡,排油过程举报人全程在场,该废油是否有毒有害,尚需有关部门进一步鉴定。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强码头施工期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四、目标任务
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加强了码头施工期的巡查监管,施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栏油绳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清理了工地附近长江岸线垃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水利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19098;
电子邮箱:1608595044@163.com。
2024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