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池州高新区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的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明确监控范围,监控不留盲点。池州高新区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涵盖年初预算批复和执行中下达项目,确保绩效监控范围不留死角,覆盖率达到100%。
详化监控内容,规范绩效管理。池州高新区围绕1-8月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在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内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并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等问题进行必要的原因说明。
关注重点突出,确保目标实现。根据监控结果,结合预算规模、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偏差情况等,池州高新区选取部分项目建立“重点监控清单”,持续重点跟踪监控并督促业务局室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强化重点项目的绩效“事中”管理。
下一步,池州高新区将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组织实施纠偏整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监控结果和整改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挂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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