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十九批次受理编号LX202400130信访件同乐河、夹江河两岸水体黑臭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同乐河、夹江河两岸水体黑臭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具体见附件)。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同乐河、夹江河水质开展监测。
2.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两岸居民减少在河道附近种植农作物的化肥农药使用量。
3.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定期巡查,发现水生植物及时清理,防止繁殖蔓延。
四、目标任务
1.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同乐河、夹江河水质开展监测。
2.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两岸居民减少在河道附近种植农作物的化肥农药使用量。
3.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定期巡查,发现水生植物及时清理,防止繁殖蔓延。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同乐河、夹江河水质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2、已加强宣传,引导并督促两岸居民在河道附近种植农作物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3、已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水生植物及时清理,防止繁殖蔓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水利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19793;
电子邮箱:czhzz793@163.com。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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