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十一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217信访件墩上街道石铺村海形组原村民组长非法从事河沙加工环境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贵池区墩上镇石铺村海形组原村民组长在村水库上游空地,私自占用耕地建设房屋,非法从事大批量河沙加工,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清理堆放的河沙及建筑石料。
2.督促当事人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四、目标任务
堆放的河沙清理干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池州市磊上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林业、环保、水利1、当事人查根友已及时清理了堆放的河沙及建筑石料;
2、当事人查根友已办理了规模化水稻种植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水利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19097;
电子邮箱:915483879@qq.com。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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