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三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647信访件涓新桥村中畈组位处白鹭栖息地光伏影响白鹭捕食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涓桥镇新桥村中畈组位处白鹭栖息地,现镇政府、新桥村在水库水面上建光伏,影响白鹭捕食、栖息,破坏生态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督促池州市丰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加强项目施工期内管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鸟类保护各项措施。
四、目标任务
按环评要求的鸟类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池州市丰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鸟类保护措施。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份建成并投入试运营,9月28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林业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28110;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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