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九批次编号WX202401170关于池州市工会噪音行人受到惊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工会人员中午、下午在楼对面和左边停车处,开关车门时用力甩门,嘭的一声发出巨大噪音震的人都在颤,停电瓶车的人将电瓶老车开关锁滴滴非常尖锐,麻烦停电瓶车不要上锁,关车门慢关轻关不要赌气用力甩,就是有再着急的事情,下车和下班时都不要甩车门和在旁边喧哗,集中下班避免噪音,让人在旁边提醒,中午拖到很晚走,导致某个车飞速开,对右侧院内行人按喇叭,行人受到惊吓。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协调市总工会关闭停车场语音播报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单位职工停车时轻关车门,车辆出入减速慢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谨慎鸣笛,严禁喧哗,尽量避免产生噪音。
四、目标任务
关闭停车场语言播报器,减少噪音产生。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市总工会已经关闭停车场语音播报器;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已要求单位职工停车时轻关车门,车辆出入减速慢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谨慎鸣笛,严禁喧哗,尽量避免产生噪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公安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213029;
电子邮箱:181535174@qq.com。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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