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区秋浦河民生圩附近违规倾倒垃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环境污染防治不力。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区秋浦河民生圩附近河道内发现违规倾倒建筑和塑料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对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秋浦河民生圩附近建筑和塑料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
2.加强排查,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定期对秋浦河沿线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清理垃圾。
3.加大对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建筑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建立规范化垃圾处置机制,健全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四、目标任务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面清理到位,建立健全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及时对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秋浦河民生圩附近建筑和塑料垃圾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2、已加强排查,进行举一反三,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定期对秋浦河沿线开展巡查,目前共发现3处垃圾已及时清理;
3、已加大对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建筑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并建立规范化垃圾处置机制与湿地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营造了共建共享氛围。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629723;
电子邮箱:275110375@qq.com。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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