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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乌沙镇大桥码头施工时将混凝土脱模液随意向长江排放造成水体污染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8 09:33 来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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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二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618信访件乌沙镇大桥码头施工时将混凝土脱模液随意向长江排放造成水体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乌沙镇大桥码头建筑企业在去年施工时将混凝土脱模液随意向长江排放,造成水体污染,出现大量死鱼现象。该情况去年曾向贵池区环保部门反映过,但相关部门处理不妥。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施工作业,落实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四、目标任务

依法依规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加强巡查监管,施工企业已依法依规开展了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栏油绳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清理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126863;

电子邮箱:czjtygk@163.com。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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