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十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192信访件池州市万隆矿业毁林破坏林地未批先占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毁林破坏林地,未批先占,挖机修路造成泥石流。区林业局于2024年做出处罚,实际侵占的面积远远超于公布面积(见附件),使企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矿区排土场如果遇特大暴雨,有泥石流危害,且里面有401亩公益林。2024年凹山矿矿区环保验收万隆提前请小工插树枝蒙混过关通过验收。2024年又毁林修路造成水土流失,山上爆破的大石头滚入农田。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该公司在采矿许可范围以及土地报批范围内,依法依规进行开采作业。
2.加强对该公司日常安全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按设计规范爆破,并加强汛期排土场边坡日常巡检频次,强化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3.督促该公司在基建期内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加强对已建水土保持设施日常管护力度,巩固水土保持成效。
四、目标任务
1.依法依规开采设计。
2.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巩固水土保持成效。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督促该公司在采矿许可范围以及土地报批范围内依法依规进行开采作业,对其擅自修建临时简易便道而造成林木和林地毁坏问题已于2024年1月29日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64015.00元,并责令于2025年1月22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林木株数二倍的树木202株,现已按要求对临时简易便道进行了复绿并补栽了树木;
2、已加强对该公司日常安全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按设计规范爆破,并加强汛期排土场边坡日常巡检频次,强化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3、已督促该公司在基建期内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加强对已建水土保持设施日常管护力度,巩固水土保持成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19125;
电子邮箱:631572811@qq.com。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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