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五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073信访件侨银股份负责运营的池州市垃圾渗透液处理厂处理的废水一直不合格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贵池区侨银股份负责运营的池州市垃圾渗透液处理厂处理的废水一直不合格,然后在出水口添加化学用品欺骗监管方,由于添加化学品被发现至今没有处罚,现处理的不合格废液、污水进入长江。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水处理、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做好维护。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现已结案;
2、该公司已加强污水处理、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管理,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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