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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发布时间:2016-06-17 10:19 来源:贵池区人社局 作者: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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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我区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经测算,此次我区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涉及单位746户,涉及职工8894人,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279.63万元;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涉及单位590户,涉及职工8813人,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135.54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和企业负担,有利于提升企业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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