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十七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960信访件梅龙街道双惠村建设组废品收购站粉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梅龙街道商惠村建设组废品收购站、木材收购加工站,粉尘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强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扫地面木屑、积尘。
四、目标任务
作业、运输过程中无明显扬尘。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加强了场地卫生管理,并及时清扫地面木屑和积尘,确保作业、运输过程中无明显扬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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