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十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851信访件涓桥镇中畈组光伏发电光辐射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涓桥镇中畈组,反映在水库上安装光伏发电,离人家太近,光辐射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督促池州市丰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合理设置光伏板倾斜角度,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四、目标任务
科学合理设置光伏板倾斜角度,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池州市丰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合理设置了18O光伏板倾斜角,减少了对群众的影响;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份建成并投入试运营,9月28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753;
电子邮箱:fgw2819692@163.com。
2024年12月0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