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区文明委全委会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全面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为2017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任务抓好落实,以良好的执行力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十三五”时期我市各项工作一个牵总的抓手和载体。众所周知,“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就是为老百姓谋福祉,两者在内容上是高度契合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当前,迫在眉睫的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去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国100个提名城市中取得了第22名的较好成绩。但是,与先进城市相比,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特别是在全省6个地级市创建成绩中仅列第5名,今年如果进不了全省前3名,极有可能无缘参加明年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最终角逐,形势不容乐观。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成绩和亮点,更要看到差距和不足。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和中央文明办去年测评反馈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分析,集中全部人力、物力、财力,坚持统筹调度、继续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七大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决不能让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确保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少丢分、不丢分,切实提升老百姓的生活品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一个庞大的指标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此,必须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见到实效。作为池州市的主城区、创建工作的主战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 “一年一进步、三年迈大步”要求,切实把创建工作纳入各自工作的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正常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逐条逐项认领责任、细化责任、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有办法,件件有着落、能落实”。要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把开展创建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功夫下在平时,确保创建工作扎扎实实。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补短板、追差距、抓重点、破难点,大张旗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奋力攻坚,确保创建工作不断线、不降温,让文明之花绽放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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