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池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贵亩均组字〔2023〕3号)文件规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已完成评价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综合评价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佐证材料由各镇街道及池州高新区正式行文反馈给区亩均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鲍文婧,联系电话:0566-5200991。邮箱:jxjyxk2022@163.com
附件:贵池区2023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参评企业拟评价结果
贵池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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