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兵、程菲菲、郭新泽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丁英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严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阳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口头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波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志松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汪少云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乔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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