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瓜农进城卖瓜、市民就近买瓜,办好为民服务实事,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按照“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我局决定在主城区部分路段(区域)设置西瓜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0日至8月20日。
二、临时销售点分布(共18个)
(一)秋浦街道片区
1.远东国际广场(人民路一侧);
2. 湖光路(和谐路与石城大道段)西侧人行道。
(二)杏花村街道片区
3. 香溪路与杏花大道交叉口(原苗木花卉临时市场);
4.庄园路与昭明大道交叉口(徽盐超市门口);
5. 明月路与三台路交叉口;
6. 昭明大道与池口路交叉口。
(三)清风街道片区
7.东壹号广场(池阳路一侧);
8.青阳路西侧人行道(青阳路菜市场地下车库旁);
9.翠柏北路百荷北园北入口广场;
10. 新城明珠西大门广场;
11. 青云路与罗城路交叉口(西边);
12. 青阳北路润福鲜超市旁;
13. 建设中路妇幼公交站台旁;
14. 青阳路花喜花店门前人行道(红街入口对面)。
(四)池阳街道片区
15.建设西路池州职业学院南门围墙一侧;
16.建设西路供电新村人行道。
(五)江口街道片区
17.康庄路与幸福路交叉口;
18.碧山路与杨安路交叉口。
三、有关要求
(一)临时销售点面向本市自产自销瓜农免费开放。瓜农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申请材料(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村镇开具的证明)到临时销售点所属街道城管大队备案核准后,即可进入指定地点销售。不得随意更换销售地点。
(二)临时销售点应距离道路交叉口20米以上,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共享单车(电动车)停车位;每日7:00~22:00期间禁止在销售点停放农用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售卖瓜果。
(三)临时销售点瓜农须自觉维护摊位周边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框),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随带物品摆放有序,遮阳棚(伞)整洁完好,并按照疫情防疫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临时销售点开展聚集娱乐活动。
(四)服从城管执法人员检查管理,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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