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机制。强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制定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服务礼仪规范、代办服务流程机制、投诉监督办法等,截至目前,10个村居均已做到制度上墙。规范考核机制。依据“大抓基层、重抓乡镇”考核标准,制定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村级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清单。将“办件量”、“服务态度”、“投诉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从“硬指标”转化为“软服务”。规范事项标准。根据统一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标准,做好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材料”、“办结时限”等内容工作。截至目前,共下发规范事项标准手册20余份,要求各村居及时开展清单梳理工作,发现并整改错误3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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