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按照省政府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的部署安排,对新登记企业免费发放一套印章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继续保持向新登记企业免费发放一套五枚印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发放机制。
二、新登记企业没有同步办理税务事项、领取发票的,不再同时免费发放发票专用章;没有同步申请办理银行开户的,不再同时免费发放合同专用章。后期,企业首次申请领取发票和完成银行开户的,继续免费发放一枚发票专用章和一枚合同专用章。
三、在全区范围内已经免费发放过法人私章的,将不再重复免费发放。
2023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