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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1 15:12 来源:墩上街道办事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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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件墩上镇龙池村龙湖组一养鸡场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墩上镇龙池村龙湖组有一个养鸡场建在马路边,鸡粪堆积,晴天臭气冲天,下雨天雨水冲刷,粪水流入村庄,造成环境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墩上街道

三、重点措施

1、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清理养殖区内的建筑垃圾,对鸡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2、对鸡场周围的围网进行修补完善,杜绝鸡群到养鸡场附近的村村通水泥路面上;

3、养鸡场附近的村村通水泥路面已清扫,鸡舍及周围环境应定期消毒,做到清洁卫生,并保持长效机制;

4、清除粪污堆积发酵设施内饲料等杂物,作为粪污堆积发酵专用,不得挪为他用,并增设标示牌;

5、增加清理鸡舍内粪污的次数,建议采用本位发酵床养殖技术,可适当减少清粪次数(每3个月清理1次);

6、与粪污消纳大户签订消粪协议,建立粪污消纳台账。

四、目标任务

立行立改,做到常态化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8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采取应急措施,已清除养殖区内建筑垃圾,并对鸡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常态化整治;

2、鸡场周围的围网已修补完善,杜绝了鸡群到养鸡场附近的村村通水泥路面上;

3、已清扫养鸡场附近的村村通水泥路面,对鸡舍及周围环境定期消毒,做到清洁卫生,并保持长效;

4、已增设堆粪棚,用于堆积发酵收集的鸡粪,并增设标示牌;

5、鸡舍内采用本位发酵床养殖技术,并且做到3个月内清理1次鸡粪;

6、已与粪污消纳大户签订消粪协议,且建立了粪污消纳台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3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620161; 电子邮箱:zhanglang525@163.com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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