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到期未按规定重新编制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办公室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到期数年,一直未按规定重新编制。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2022年底前,完成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收集有关资料和文件。
2.2023年3月底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完成《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编制,并根据审查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完成《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上报。
四、目标任务
严格对照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并完成上报。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2年底,完成了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收集有关资料和文件等工作;
2、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完成《安徽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2-2031年)》,并根据审查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安徽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2-2031年)》上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林业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28110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