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有关镇街、园区管委会,各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相关用户:
为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缓解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压力,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费用缓缴政策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符合条件的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申请费用缓缴。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落实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费用缓缴政策的通知
2023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