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贵政办〔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为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内容。
三、申报条件
在贵池区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均可申报。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的,2022年发生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奖励资金。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扫描原件),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
1、《申报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申请奖项证明材料。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文件、《申报表》可从贵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质量强区”专栏查阅下载。
五、有关要求
各镇街、池州高新区及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照《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婷,电话:0566-2617915,邮箱:1195861617.qq.com,地址:区市场监管局704室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东湖中路400号)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贵政办〔2020)43号)
2.池州市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表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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