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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关闭池州市贵池区童溪金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2-12 09:22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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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上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池矿综治[2022]3)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非煤矿山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8]66)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池州市贵池区童溪金矿(采矿许可证号码:C3400002009074120042694)依法实施关闭。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墩上街道办事处、池州市盛坤宝利矿业有限公司要分别立即成立矿山关闭工作专班,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制定关闭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落实关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池州市贵池区童溪金矿”撤除矿山开采、加工等机械设备设施,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对矿区予以封闭,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妥善处置好关闭矿山的相关事宜,确保20231月底前关闭到位。

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收回、注销、吊销(变更)矿山《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等证照,落实《贵池区非煤矿山关闭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池州市盛坤宝利矿业有限公司为该矿依法关闭后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单位,应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在2023年底前根据批准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墩上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区安委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2022128

 

抄送: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盛坤宝利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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