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停业就必须注销,现在这个歇业备案制度好,虽然暂时歇业了,但我们公司的名称、字号和优良信用都可以继续保留,政策很人性化,等我们‘喘口气’,又可以恢复营业,省了不少事!”近日,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居民宋先生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连连对这一制度进行夸赞。
原来,宋先生是我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今年以来,由于企业经营状况欠佳,正在思考该如何更好地转型发展。但是,按照以往的政策,企业停业后就必须进行注销,这对宋先生来说有点不舍。“我只是想暂时缓一缓,现在并不想注销。”宋先生说,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时,惊喜地得知:原来,现在有歇业备案制度,缓冲期长达3年,于是欣然来办理了。
据了解,为了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降低企业维持成本,今年3月1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增设“歇业制度”。“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累计最长不得超过3年。通过歇业备案登记,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保有原来的名称和经营记录,保留主体资格,也不会因通过注册地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给企业信用带来影响。简单来说,歇业制度是允许经营者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并替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为发展困难的市场主体按下“暂停键”,给他们提供喘息休整的机会。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歇业登记在“开业(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歇业’缓冲地带。歇业期间企业可以不用租赁经营场所,有效降低房租、水电、人员等成本,并且随时可申请重新开业,非常方便。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完成歇业备案登记39家,涵盖餐饮服务、生产加工等多个行业。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歇业新政的宣传力度,为歇业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支持与指导,帮助“休眠”市场主体平稳渡过经营困难期,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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