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22〕9号)文件规定,全区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已完成评价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综合评价工作,全区155户参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评出40户A类企业、62户B类企业、46户C类企业、5户D类企业。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1日止。
二、咨询电话
参评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意见反馈,可拨打咨询电话:0566- 5200991 。
三、工作要求
1. 参评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经核实,对确需调整的,由各镇街道及池州高新区正式行文,于8月11日前反馈区亩均办,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5200991 。
附件:贵池区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参评企业评价结果
贵池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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