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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钱松为贵池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发布时间:2022-08-03 08:28 来源:宝地贵池微信公众号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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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钱松为区政府副区长、决定为代理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菲菲、尤兵、郭新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变动,会议接受崩兴宇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钱松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钱松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接受张勇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张先卫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接受焦四芳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进行了宪法宣誓。在供职发言时,钱松表示,今后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信念为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展为要,紧紧围绕区委既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努力推动贵池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行、行稳致远;坚持民生为先,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在群众立场和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坚持法治为纲,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清廉为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省、市、区各项廉政要求,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区政府一班人,履职尽责、奋勇争先,把全部精力集中到为贵池发展作贡献、为贵池人民谋福祉上来,努力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钱松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2年8月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崩兴宇已辞去贵池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钱松代理区长。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2年8月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钱松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先卫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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