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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短期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9 09:48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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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发〔202210号)要求,现就全区征集短期就业见习(3-6个月)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此次短期就业见习工作是我区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计划开发短期见习岗位250个,岗位征集申报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1.自愿提供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见习岗位。

2.能配备见习指导人员,并建立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3.以银行卡方式按月足额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并能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5.承担本地有见习意愿且就业困难的青年托底安置。

三、征集程序

1.岗位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岗位时,应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阳光就业网http://61.190.31.165:7006/)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岗位发布:经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初审,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在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四、政策解读

1.申报条件及申请资料将继续沿用原政策,按《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通知执行。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青年(毕业前六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区办理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进行3-6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低于2000/月,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见习指导费每人200元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1.此次短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是我区“暖民心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发,确保每一位有需求、符合条件的青年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2.各见习基地申请见习财政补贴采取一季度一申报的方式,每季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季度末月20号之前,第四季度申报时间为12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请申报见习岗位的单位及时加入2022贵池区短期见习工作QQ群,群号:722544345,加群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

4.政策咨询电话:0566-3214868

 

附件:贵池区短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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