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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西瓜临时销售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6 10:40 来源: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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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瓜农进城卖瓜、市民就近买瓜,办好为民服务实事,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按照“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我局决定在主城区部分路段(区域)设置西瓜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6日至9月20日。

二、临时销售点分布(共13个)

(一)秋浦街道片区

1.远东国际广场人民路一侧)

2.平湖路与科苑路交叉口广场;

3.和谐路与湖光路交叉口(湖光路西人行道

(二)杏花村街道片区

4.庄园路与昭明大道交叉口西侧人行道(徽盐超市);

(三)清风街道片区

5.蓉城路西侧人行道(青阳路菜市场地下车库);

6.青云路与罗城路交叉口西侧(兴济桥);

7.新城明珠西入口广场;

8.东壹号广场(池阳路一侧);

9.翠柏北路百荷北园北入口广场;

(四)池阳街道片区

10.建设西路南侧人行道(供电新村宿舍旁)

11.建设西路北侧人行道(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后门旁)

 

(五)江口街道片区

12.幸福路与康庄路交叉口东侧人行道

13.杨安路与碧山路交叉口东侧人行道

三、有关要求

(一)临时销售点面向本市自产自销瓜农免费开放。瓜农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申请材料(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村镇开具的证明)到临时销售点所属街道城管大队备案核准后,即可进入指定地点销售。不得随意更换销售地点。

(二)临时销售点应距离道路交叉口20米以上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共享单车(电动车)停车位每日7:00~22:00期间禁止在销售点停放农用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售卖瓜果。

(三)临时销售点瓜农须自觉维护摊位周边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框),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随带物品摆放有序,遮阳棚(伞)整洁完好,并按照疫情防疫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临时销售点开展聚集娱乐活动。

(四)服从城管执法人员检查管理,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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