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进行招标。
一、 项目名称
贵池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一期工程10KV临时用电工程(欧变采购部分)
二、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 投标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备制造相应设备的资质证书;
2、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 投标单位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或高于该规格的合格检验试验报告;
4、 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或高于该规格的供货合同;
5、 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目录内产品须具有CCC强制认证证书;(如有)
6、 投标单位在以往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7、 投标单位未被国网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所生产的设备具备国网入网要求。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项目内容
1、 招标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2、 招标项目报价:招标项目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运输费、售后服务及税金等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3、 交货时间:2022年6月25日;
4、 交货地点:按需方要求;
5、 付款方式:按工程款的回收比例支付
6、 投标保证金:0元
7、 报价方自行承担与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22年6月2日起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池州市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六、 投标日期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2日15:00整(北京时间);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池州市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七、 评审原则及定标
1、 评审原则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 报价文件签章及法人授权书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无重复报价或缺项漏项报价等情况;
(5) 招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交货期及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以上6项指标必须全部合格,方能参与下一阶段询价评审。
本项目按照综合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等),评委认定满足供货要求即为合格,原则上以合理低价者为中标单位,但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2、 评标对象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或修改文件)
3、 评标程序
(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2) 初评;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可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说明和澄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的补充文件;
说明和澄清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原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4) 详评
标书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
(5) 综合排序
根据技术和商务评价,确定综合排序。原则上以合理低价者为中标单位,但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4、 评标委员会及原则
(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 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可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提出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 定标
招标人采用技术、经济性价比排序法定标,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 中标
(1) 买方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买方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3) 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以后,但最迟不晚于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招标人向其他投标人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但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4)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八、 供货范围及质量要求
1、本次采购为:一台400KVA欧式变电站 ;
2、投标产品制造应符合图纸要求(详见附件图纸);
3、投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4、投标产品应满足国网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验收标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的设备、设施、材料、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承诺一次性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
6、中标人应与当地的电力设计部门接洽,进行技术交流,到现场指导和配合安装调试。供电公司验收配电工程时,中标单位需派出专门技术人员现场配合验收;
7、本工程设备品牌需为安徽省及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入网及认可的品牌,满足供电部门的验收要求,变压器等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请参照设计院图纸、设计说明、池州供电公司验收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如与供电公司要求有差异,均以池州供电公司验收要求为准;
8、本设备需通过供电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合格。
九、 投标所需携带至询价现场的资料
1、 报价文件份数:一式2份;
2、 报价文件构成: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单(须注明税率,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注:报价单要求:列明成套设备报价明细、汇总总价,同时报出交货期和质保期)
(5) 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投物资的质量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措施(以书面形式格式自拟);
(6) 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应设备的入网业绩证明材料;
(7) 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 以上资料均需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
② 以上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装订成册的报价资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同时分别加注“正本”或“副本”字样。
十、 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池州市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主任:18815715588;冯工:1735665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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