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将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历史街区保护有机结合,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多重叠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度贵池区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任务数191套,基本建成任务数110套。
二、实施内容
(一)新开工项目:任务数191套,其中职高宿舍地块72套,位于原池州市委党校以西、红光新村以东,拟征收私房72户约6000平方米;农药厂宿舍地块119套,位于白洋路东北侧,拟征收私房119户约8600平方米。
(二)基本建成项目:杏汇华庭C区二期工程110套。
三、资金保障
1.经费来源: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2、经费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
3、经费管理。要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项目管理
1、科学编制棚改规划。以《池州市主城区“十四五”棚户区改造计划》为蓝本,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人口规模和住房现状等因素,科学制定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项目成熟后进行申报。
2、坚持依法依规征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严格按程序公布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等;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严格按“三榜公示”程序操作,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3、完善征迁安置政策。征迁安置继续实行货币化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更多群众的安置需求,确保群众居住条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4、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对新开工项目早规划、早开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大人、材、机投入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建成项目竣工交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强力推动,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形成推动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棚户区改造民生实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和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全面拓展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过程管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要开展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群众深度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与安置房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让群众对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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