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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池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6 16:48 来源:贵池区教体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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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等三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教体财〔2022〕15号)和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中小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全面实现“两个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区74所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优化课后服务模式,指导督促各中小学结合实际,确保课后服务时长,即:“5+2”。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着力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初级中学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指导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

(二)加强规范管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督促指导各中小学严格规范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收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开展多样化服务。支持鼓励各中小学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个性化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推广典型案例。督促各中小学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积极对上报送,积极做好面向各中小学、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各中小学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按照池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池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池发改价格〔2021〕430号)要求,合理收取服务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指导各中小学积极与(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三)进一步激活并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激励机制。督促指导各中小学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合理补助标准,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合理支付校外相关人员劳务报酬。落实课后服务参与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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