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区委和市总要求,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根据《2022年池州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四提一优”行动,即提升建档立卡质量、提升动态管理质量、提升资金使用质量、提升跟踪督导质量、优化帮扶服务流程,对我区困难职工家庭统筹实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措施,在往年基础上提质扩面,加大帮扶力度,推动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一)建档标准
区总工会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等困难类别,建立梯度困难职工档案。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2.4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二)帮扶标准
区总工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帮扶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刚性支出额度、困难类型等因素,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等项目分类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年度内生活救助标准不低于 8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不超过12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上报送省总工会审批,5万元以上报送全总审批;助学救助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平均标准。
根据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状况年度内可以给予多重救助,救助时要将前一救助资金作为家庭收入进行建档核算,依然符合建档的给予救助。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帮扶标准参照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80%确定(四舍五入精确至百),只予单一项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6万元。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根据职工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15%确定帮扶标准,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具体举措
(一)提升建档立卡质量
建立基层工会摸底排查机制,把基层工会作为摸底排查的一线工作站,发动镇街、高新区、平天湖风景区工会,村(社区)工会,企业工会广泛走访调查,引导基层工会工作者、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程序向上级工会申报。建立区总工会主动发现机制,区总工会要利用困难职工数据信息和民政部门数据比对机制,积极对接医保部门了解职工因病致困情况,以“线下入户调查、线上核查比对”的方式,定期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信息核查,主动发现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通报基层工会及时履行建档程序。建立自主申报机制,职工可自主向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困难职工帮扶申请,或直接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
(二)提升动态管理质量
防止返困,对脱困不稳定户、边缘易致困户,以及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实施常态化监测,通过帮助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援助等进行帮扶。及时脱困,加强对脱困职工的入户调查、核实确认、政策宣讲,争取脱困职工理解支持,及时将符合脱困标准的对象退档,定期跟踪回访,对返困的按照规定重新建档,给予帮扶救助。数据监测,对本年度建立档案数量、调整档案数量、给予建档困难职工及时救助数量开展监测,及时提醒各地做好动态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根据全总新升级系统的要求,对困难职工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分类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核,对前期档案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充完善缺漏材料,适时调整变动新增材料,提高档案完整性、规范性。
(三)提升资金使用质量
最大范围帮助困难职工,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各类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给予及时救助;对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纳入常态化送温暖范围。
(四)优化帮扶服务流程
实行服务人性化,优化困难职工建档工作流程,使用服务手册、申请范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职工群众快速了解服务事项,做到资料清单一目了然,办事流程清清楚楚,推动困难职工建档申请“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意外致困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加快职工个人申请、工会走访调查、审核公示等工作流转,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增强帮扶时效性。
四、资金筹措
区总工会积极争取市总工会对我区的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和省财政帮扶资金的支持。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增加困难职工帮扶有效投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以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抓好推进落实。
(二)改进作风、用心服务。贯彻落实全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在“精准”上下功夫,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困难职工群众。要加强教育培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对困难职工有感情的工会干部队伍。
(三)加强宣传、扩大覆盖。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宣传阵地及职工服务中心、工会服务驿站、职工书屋、阳光家园等服务职工阵地,发挥线上媒体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等政策规定,宣传困难职工建档流程,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的知晓率,营造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跟踪问效、落地落实。及时掌握了解各地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各基层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对进度落后的地区及时进行督导。对应帮未帮、出现信访等负面影响等情形的,严肃问责。区总工会每季度末向市总工会、区民生办报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资料清单
附件1:
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街道 |
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 |
|||
生活救助 (户) |
子女助学 (户) |
医疗救助 (户) |
总计 |
|
合 计 |
20 |
20 |
25 |
65 |
池 阳 |
4 |
4 |
4 |
12 |
秋 浦 |
4 |
4 |
5 |
13 |
杏花村 |
4 |
4 |
5 |
13 |
清 风 |
4 |
4 |
4 |
12 |
涉农镇街 |
1 |
2 |
3 |
6 |
平天湖 |
2 |
1 |
3 |
6 |
园 区 |
1 |
1 |
1 |
3 |
附件2: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资料清单
一、新建档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1.困难职工本人申请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工会提供制式表格)
3.基本资料:
身份类资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 劳动关系类资料(提供一种即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银行卡流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下岗证,失业证(有效期内)等;
收入类资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银行卡流水等(与劳动关系证明资料不重复提供);
致困类资料(根据因困支出提供一种或多种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租房合同、慢性病症、病情诊断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费发票、住宿费收费单等。
二、已在档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1.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
2.第一大项中有变化或需要更新的部分等
三、区总工会归档材料:
1.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走访调查表
4.公示证明材料
5.信息比对报告
6.困难职工脱困登记表(困难职工脱困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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