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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规范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助力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

发布时间:2022-03-11 09:58 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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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岗位设置。建立“村申请、镇审核、区统筹”开发管理体系,统筹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和指标,综合考虑乡村常住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弱劳力、半劳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就业需求等因素规范岗位设置,凸显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救急、临时、公益”的属性。落实资金保障。明确补贴资金来源,强化政府投入责任。2022年我区安排384.36万元财政衔接资金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鼓励镇村将集体经济收、产业收入、扶贫光伏电站收益等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开发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实名制信息管理,构建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岗位、人员信息实时共建共享,避免“一人多岗”现象。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及时将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无法正常履职等人员退出岗位,消除福利化倾向。强化突出岗位薪责匹配,设置从200元/月到600元/月不等类别岗位补贴标准,助力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目前,我区已开发乡村公益岗1051个、光伏公益岗30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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