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后,对于评估结果不低于各省(区、市)制定的矿业权价款基准价的,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在其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公开。现按照规定,将池州市华亚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闭坑(界内未有偿处置的已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致电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无反馈则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章长亮
联系方式:0566-2816908
附件:池州市华亚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闭坑(界内未有偿处置的已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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