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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16:05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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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贵政办〔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为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3月2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内容。

三、申报条件

在贵池区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均可申报。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的,2021年发生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奖励资金。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扫描原件),于20223月25日前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

1、《申报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申请奖项证明材料。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文件、《申报表》可从贵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质量强区”专栏查阅下载。

五、有关要求

各镇街、池州高新区及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照《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鑫沁,电话:2617915,邮箱:1192556991@qq.com。

地址:区市场监管局704室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东湖中路400号)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贵政办〔2020〕43号)

2.池州市贵池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表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2022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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